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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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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魏律师自成功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之后,日前又顺利当选新一届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魏律师于日前被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特聘为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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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李魏律师及其执业的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竭诚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专业法律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1、法律顾问

 

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为企业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企业谈判,提供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

代理申请行政复议;代理企业的索赔、追收债款,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参与进行企业的改组、收购、合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资本重整、股份转让或企业股份制改组、上市、债务重整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

为企业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和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办理企业各种类型的行政登记注册手续,如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登记、版权登记等;

 

2、婚姻家庭

 

参与诉前调解;代理国内离婚诉讼;代理涉外离婚诉讼; 

婚内、婚前财产见证;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诉讼; 

遗嘱见证及执行;代理解除同居关系; 

代理遗产、继承诉讼;代理追索扶养费、抚养费的诉讼;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的刑事诉讼;收养与涉外收养; 

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3、刑事辩护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4、公司法律

 

公司设立,公司合并、分立;

企业改制,产权交易、界定;

公司投资咨询;

起草公司合同、章程、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文件;

参与公司项目方案的设计及谈判并起草意向书、合同等文件;

股份制改组;

公司资本架构及融资结构的整体设计;

资产重组及公司兼并与收购;

企业间的各类战略联盟;

董事、股东的权利、义务及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等。

接受委托代理其就目标公司与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有关的问题进行诉讼。

 

5、合同纠纷

 

各类合同纠纷代理:

接受合同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以非诉讼或者诉讼、仲裁的方式,高质量地解决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

提供合同法事务服务:

提供各类合同法律咨询;

参与企业对外商务项目的谈判,草拟、审查合同;

帮助企业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制作各类合同文本。

 

6、破产清算

 

破产策划: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债务人破产相关重大事宜进行论证、策划;

破产咨询: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破产有关问题,包括法律问题、政策问题、技术问题等进行全面解答;

破产申请:接受债权人、债务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之委托,代理申请债务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包括破产申请所需材料的准备,破产申请文件的起草,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资料,代理参加破产立案听证会等;

清算申请:公司不能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的,代表债权人或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债权申报:接受债权人的委托,代理债权人申报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普通债权申报,法定优先债权申报等;参加债权人会议,接受法院的指定,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并主持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异议权及受偿权等;

取回权申请:接受财产所有权人的委托,代理向管理人行使取回权;

其他与破产清算相关的服务。

 

7、土地房产

 

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代理、预售合同转让纠纷案件代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房屋装修、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合资或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代理;

  项目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房地产发展商法律事务服务:

  为投资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

  协助当事人拟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方案;

  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地产项目立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出让、转让手续;

  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出让、转让合同等;

  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处理拆迁纠纷;

  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协助当事人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

  起草、审核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原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监督工程及设备合同的履行;

  协助当事人制定销售、租赁方案,选择代理商、广告商等;

  草拟、审核预售契约、销售合同、租赁协议、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文件;

  楼宇预售、买卖、按揭的法律文件的制作和登记手续。

  安排签署预售契约、租赁协议、管理公约等,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

  代办预售、租赁登记、产权过户等手续;

  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按揭申请人资格向有关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草拟、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代办抵押登记和抵押权解除手续以及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

  协助当事人组建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抵押;

  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谈判,草拟合同

 

8、代书见证

 

商务合同见证
男、女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见证;
当事人分居协议见证;

离婚协议见证;
赠与行为见证;
指定遣赠、遗嘱见证;
对当事人要求的其他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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